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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协议 你读懂了吗

作者:邱进前 魏华文 刘思韵    文章来源:本所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6-26

 

很多投资者在P2P网贷平台上投资时,往往只重视项目期限和投资收益,几乎不关注相关的协议文本。殊不知,对于投资者而言,网贷协议文本不仅是界定其权利范围和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更是在纠纷发生时主张权益保护和实施权利救济的关键依据。

协议文本构成知多少

协议是对签署协议的主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般来说,对网贷投资者有约束力的协议文本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部分是借款协议,一般由投资者、借款人和平台运营方三方共同签署。协议约定了借款金额、年利率、借款用途、资金筹措期和还款期限等。平台运营方在协议中处于居间人地位,同时接受投资者和借款人委托,为投资者提供贷后管理、资金代收代付、还款催收等服务,为借款人提供借款咨询、还款管理、文本保管、通知代发等服务。

在债权转让项目中,投资者之间签订的是债权转让协议而非借款协议,债权受让投资者从债权转让投资者处受让债权后,概括继受了转让方在借款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部分是担保协议,在形式上,不囿于投资者(或接受委托的平台运营方)与担保人签订独立的担保合同,也可能是担保人向投资者出具担保函。在借款人违约时,由担保人进行偿付,用以降低投资者的损失风险,保障投资者的本息安全。

第三部分是服务协议,由投资者在平台注册时与平台运营方签署。平台通过服务协议明确投资者的主体身份限制,告知投资者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等要求,释明平台提供的银行卡认证、资金保管、资金代付代收、通知代收代发等服务内容,约定投资者应当缴纳的各项服务费用。

第四部分是网贷平台的各项规则,由平台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包括已经发布的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投资者有关的各项规则。投资者在签署服务协议时,已经同意该等规则均作为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投资者不接受相关变更,有权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资金安全如何保障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网贷平台既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平台根据交易产品种类匹配担保方式,通过引入担保作为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平台交易中常见的担保模式有以下三类。

第一种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平台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借助担保公司这一通道加以落定。平台一般选定一家或几家担保公司建立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将资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公司做反担保。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还款责任,担保公司将对未偿还的剩余本金、截至代偿日的应还未还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进行全额偿付。

第二种是项目方进行债权回购。一些机构(例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本文统称项目方)为了盘活资产,通过平台转让既有债权进而提前收回资金,项目方由此成了资金需求的重要来源,它们不仅能够为平台打包提供多笔资金需求项目,且承诺通过债权回购等方式保障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失。

第三种是平台运营方提供代偿保证或动用风险保证金垫付。该担保模式有三种常见方式,一是在平台履行代偿义务的触发条件出现后,平台履行保证责任,然后向借款人进行追偿;二是平台受让发生逾期还款的债权,再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借款人追讨债务;三是平台设立了风险保证金,一旦借款人发生还款逾期,平台先行垫付然后向借款人追偿。

平台担保的核心是对冲风险,对于纯信用借款项目而言,不附带任何还款担保或保障措施,平台亦没有垫付兜底的责任,发生借款逾期后,投资者只能根据协议约定,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手段进行权利救济。

谨防“借款合同利率”和“预期收益率”概念混淆

这种混淆主要存在于债权转让项目协议中。

无论投资者投资的是借款项目还是债权转让项目,其收益来源都是借款人支付的借款利息。一般而言,同一个项目中,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随着债权转让次数的增加而递减,主要是因为平台运营方在债权转让中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而这笔费用多从借款人支付的借款利息中扣收。一些投资者在项目到期收回本息时会发现,其实际获取的收益率与债权转让协议中所列明的借款合同利率并不一致,甚至相差很多,差异就是前述原因造成的。

通常,债权转让协议会对预期收益率和借款合同利率进行明示和说明,但在销售过程或网络购买时可能避重就轻,不特别标注,不提示差异,投资者需特别留意。

此外,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不同,亦会导致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存在较大区别。以一次性还本付息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模式为例,前者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后者则在投资期每月返还本金和利息。同样的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借款利率项下,等额本金模式下用于归还的本金越来越少,投资者累积获得的收益就相应减少,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款期限越长,两种不同模式下的投资收益差异越大。

资金第三方托管真假识别

实施资金第三方托管能够有效防止投资者的资金被挪用或被非法侵占。有些平台在网站上宣称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实施托管,在协议中亦明确约定实施资金托管条款。那么,何谓第三方资金托管,实践中如何辨别真假?

为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流向借款人账户,资金从投资者账户到借款人账户中,不应有中间账户的沉淀。非资金托管模式下,投资者的资金先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账户,这就是资金池,投资者无论通过什么渠道支付,资金都先流入了平台的银行账户,再由平台事后支付给借款人。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下,投资者和借款人均在托管机构中开立了账户,投资者的资金不经过平台,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或者银行提供的资金通道,直接到达借款人的账户,平台在后续的操作中无权更改路径,这样就杜绝了资金被平台挪用的可能性。

识别是否真正实施托管,其实不难。首先,可以从协议约定的资金流转路径入手。类似如下约定是对资金托管模式的规范表述:投资者和借款人都需要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账户,满标前,投资者投资款项事先冻结在自己的账户中,在项目资金募集结束时,统一划转到借款人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借款人还款为反向操作。其次,平台上的实践操作提供了重要判断依据。投资者在注册时,需要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页面上开立个人账户,充值时页面会跳转到第三方支付机构页面,这就属于第三方托管模式。投资者可以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端口上查询到资金去向和资金接收方。

债权转让不是你想转就能转

此处探讨的债权转让包括持有至到期的债权转让和逾期发生后的债权转让两种。

其一,平台为了活跃投资,使投资者获得更好的客户体验,多数开通了持有至到期的债权转让服务,即投资者在出借资金或者持有债权达到一定天数后,有权将债权进行转让。持有至到期的债权转让多存在于借款期限较长的项目中,当投资者在出借资金后借款到期之前需要提前收回资金时,就可以借助债权转让通道实现,而债权转让同时也为新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不同期限出借对象的选择机会。债权转让项目刚推出时,经常出现秒标、一标难求的情况,但随着投资项目的日益增多,债权转让的成交期限也越拖越长,甚至出现流标的情况,有些平台还规定,两次债权转让之间还要间隔一定的期限,有些投资者不得不一直持有到最后。因此,投资者有权进行转让并不等于一定能够实现转让。

其二,当借款出现逾期,即借款人违约的情況下,一些台通过附条件债权转让的方式,由平台运营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体负责向投资者支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后,受让该项债权。所谓附条件一般是指借款人超过一定期限未进行归还。逾期发生后的债权转让是保障投资者投资安全的重要方式,能否顺利实现这一目的则依赖于平台运营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的资金实力和履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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